1、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
2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
3、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,女年满20周岁
4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(未婚、离婚、丧偶)
5、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
6、双方自愿结婚。
注:若申请人无户籍(如军人)的话,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。
1、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、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。
2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,各填写一份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》。
3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》中“声明人”一栏签名或按指印。
4、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、声明进行审查,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,准予登记
河北廊坊市结婚登记处温馨提示^_^:婚姻登记处接待时间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
城市单位地址电话
廊坊市安次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永丰道0316-2013316
廊坊市广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燕青大酒楼北0316-2021344
廊坊市固安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0316-6161362
廊坊市永清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会昌街220316-7087582
廊坊市香河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香河县新开街0316-8323359
廊坊市大城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南环西路1550316-5529366
廊坊市文安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北马路800316-5255600
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永安路1210316-8822871
廊坊市霸州市民政局结婚登记处迎宾大厦0316-7212207
廊坊市三河市民政局结婚登记处迎宾北路0316-3112948
办理费用
每对9元,另加其他费用(如证件拍照费用)
办理时限
证件材料齐全,当场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。